產品詳情
蓄電池之特性-充電
定電壓充電方式一般建議方式,在充電過程中陽板之硫酸鉛變成二氧化鉛,當持續充電一段時間,以便開始產生氧氣并引起電壓急速上升。定電壓充電方式則會因電壓之上升而控制其充量。此定電壓充電方式有著限定的電流,并預防充電初期電流過大(低電壓之電池);
在電池電壓在到達某一特定電壓前,均以 0.1CA 之定電流方式充電。電池在 100%及 50%放電後,其充電曲線,充電量是放電量之 110~120%如此才可以充飽。
充電電壓設定隨著溫度之上升而下降,隨著溫度之下降而上升。因此,用同一電壓下浮充電流隨溫度增加而增強,在低溫時浮充電流會減少。當電池充電環境之溫度在 5°C(41°F)至 35°C(95°F)之間,則不需考慮溫度補償,當溫度低於5°C(41°F)或高於 35°C(95°F)則必須考慮溫度補償。
溫度系數為∶
(1) 循環使用
-5m V/°C 單局
(2) 浮充使用
-3.3mV°C 單局
為防止在低溫下充不飽電和在高溫下過充電,充電電壓必須根據蓄電池溫度來設置適當的電壓,從表 1 可見到 VRLA 蓄電池的充電電壓。
注意事項:
(1) 在高溫下,充電電壓需大于開路電壓
(2) 低溫下,充電電壓必須小于 2.35V/Cell,以防止電池產生氣體
(3) 電池壽命隨溫度升高將減少
(4) 避免電池溫度長期維持在 40 °C
說明
1)使用和維護過程中,電池不得短路,不得倒置使用,應使用絕緣工具,并配帶絕緣手套,以防電擊和造成短路。
2)蓄電池出現異常時,應由專業人員處理或與廠家聯系,禁止私自拆卸維修。
3)產品應在專用充電系統上充電,充電系統的直流輸出電壓波動應不大于百分之正負一。
4)禁止使用汽油、稀釋劑等有機溶劑來清洗電池,否則會損壞電池外殼。
5)長時間過高充電(過充電)會縮短電池壽命;長時間過低充電(未充足)會影響負載工作或導致電壓異常。充電用恒壓限流充電器。勿并聯充電,否則縮短電池壽命。充電時一定先把充電器的正(紅)、負(黑)充電夾對應夾好電池,切勿反接。充好后,先關掉電源開關,再取電池夾。
☆☆★選擇我們的理由★☆☆
感謝您選擇了我公司.為讓您在使用本公司產品時無后顧之憂,針對在中國大陸銷售的閥控式鉛酸蓄電池, 我們承諾如下:
1、誠實守法經營, 不搞假冒偽劣;
2、所有產品全檢合格后發貨, 并附有我公司產品質量合格證;
3、按照約定的交貨方式為您把產品安全地運抵目的地;
4、對于您給我們的反饋:
(1)無論是建議還是抱怨,我方在24小時內做出回復。
(2)對確定為廠家質保范圍內的電池,我公司將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更換,一般情況下,時限為省內48小時,省外7日(不包括產品的生產時間)。
5、我方對用戶電源維護及管理免費提供必要的蓄電池方面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鉛蓄電池工作原理和性能;
(2) 鉛蓄電池安裝測試中的注意事項;
(3)鉛蓄電池使用維護的基本要求。
6、產品質量保證范圍
(1)自電池殼上烙印的出廠日期計算起,到雙方合同約定期限止,在此期限內,由于廠家設計或制造控制不力而產生的不良的電池均在質保范圍之列。
(2)由于以下事項引起的故障不屬于質量保證的范圍:
①電池沒有按廠家發行的《閥控式密封鉛蓄電池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規定使用時。
②電池已經過用戶方的加工或修理。
③電池的使用溫度超過40℃。
(3)在故障原因不明時,我公司有權調查使用故障電池的設備狀況。
7、對質保范圍內的不良電池,我公司實行包換或包修,更換或修理所造成的費用(包括電池運費)由我公司承擔。
8、三包期
各系列產品質保期限:
25AH(含)以下 國內、外客戶均為12個月
25AH--40AH 國內外客戶均為18個月
40AH(含)以上 國外18個月,國內36個月